大念住經要義4

 大念住經要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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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法念住---

法念住的法是心理內涵、被心認知的對象(法塵),是心中所呈現的心念、念頭、想法,包括禪修者精神世界中所有的思想觀念,這些不外是個人的身心現象。法在心中,就好比演員在舞台上一樣,法在心中來去運作,是心的內涵。心和法,如同身體和感受一樣,無法分別。離開了法,無法觀察心,心和法緊緊相連,彼此影響。

人心有多複雜,觀法念住的修行就有多複雜。法念住是四念住中比較難以通達的部分,也是最接近佛法理論的核心。禪修者應當注意法念住的修行,也就是應當對自己心中一切的思想觀念及其運作的狀況清楚了知。

觀法念住時,先觀身念住(如觀呼吸、觀行住坐臥、觀四界……)使心力集中到剎那定,然後繼續不斷地保持覺性觀照五蓋、觀照五取蘊、觀照四聖諦等等任何一個深觀的對象,覺知其生滅無常、苦、無我的實相,體悟身心五蘊生滅無常、苦、無我的本質。有了看清身心五蘊無常、苦、無我的智能之後,就能放下愛憎,以不貪不瞋的平等心,放下對身心世間的種種貪瞋執著,去除五蓋等不善心態,拔除無明,止息我見,達到苦的完全滅除。

身受心法四念住並不是個別生起的,它們是一起生起的,當禪修者念住於六根與六塵的接觸及其感受時,身受心法四個念住都包括在內。對其中之一保持念住,也就同時念住於其它三個念住,只是當感受佔優勢時,我們稱之為受念住,當心佔優勢時,我們就稱之為心念住。

觀法念住濜了觀察覺知心意凝聚專注的任何事物,我們在觀四念住的最後階段來觀察思惟法念住時,身體、感受、心和心法在心中呈現聯結,身受心法四個念住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並沒有這是身體,那是感受,這是心,那是心法的感覺。

佛陀在《大念住經》中以觀五蓋,觀五取蘊,觀內外六處,觀七菩提分,觀四聖諦來分別說明觀法念住:

A 觀五蓋:貪、瞋、昏沉睡眠、掉舉後悔、疑是深入止觀首要面臨的五個障礙。這五蓋煩惱於心,令慧力羸弱,是修行的障礙,令禪修者無法達到涅槃。進入初禪的狀態是沒有五蓋的,禪修者要正念正知這五蓋的特性、近因,同時要了了分明它們如何生起,如何消失。五蓋被正念覺性徵服後,禪定的支質~尋、伺、喜、樂、一境性、捨才能建立起來。

B 觀五取蘊:禪修者正念正知身心的色受想行識五取蘊的特性、近因,要了了分明它們如何生起、如何消失。

C 觀六內處、六外處:禪修者要正念正知眼耳鼻舌身意內六處與色聲香味觸法外六處的接觸及其產生的束縛並且了了分明它們如何生起、如何捨離、如何不再生起。

D 觀七覺支:禪修者應正念正知於開悟、成正覺的七個要素~七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的特性、近因,同時要了了分明它們如何呈現、如何平衡。

E 觀四聖諦:禪修者應正念正知一切苦,應正念正知苦集(苦的原因),應正念正知滅苦的八聖道(戒定慧),應正念正知體悟苦的息滅(貪瞋癡熄滅、涅槃)。

觀法念處的觀五蘊,除了色蘊(身)之外,其它受、想、行識四蘊都是心法。觀五蓋全部是心法。觀六內處與六外處接觸的覺受的心法。觀七覺支是心法。觀四聖諦、八聖道也是心法。可見觀法念住就已包含了觀身念住、觀受念住和觀心念住了。

佛陀親自教導四念住,就是這麼直接貼切地從自己的五蘊身心,來觀照內明、體證苦、無常、無我的實相,達到苦滅、涅槃、解脫的境地。唯有從四念住才能進入八聖道的法流,四念住是通往解脫的唯一道路。

A 觀五蓋

比丘應如何堅定正住、就心法的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呢?比丘應先從妨礙修行的五蓋中去注意觀察思惟心法。觀五蓋是觀察思惟進入禪那的五種障礙。五蓋是五種心的煩惱,是障礙心性發展的五個障礙。蓋是煩惱的別名,因煩惱能蓋覆人們的心性,使不生善法。五蓋像蓋子一樣,蓋住了我們的心,使我們看不到自己身心的實相。五蓋是:

1貪慾:對想要的東西生起貪求的心理,例如:貪求成果,貪名,貪利,貪受恭敬,貪求微細的感受,貪求寂靜涅槃,貪求色聲香味觸法並淹沒其中,貪愛感官欲樂或對進步緩慢感到不耐煩,想佔有他人的東西等等。凡是滿意、沉迷、喜歡任何會引誘迷惑心的東西,使心的光明塗上污點的,就是貪慾。貪慾有如燃燒的火,心生慾火燒諸善法。一般人常說:「我愛我的丈夫,我愛我的妻子,我愛我的父母,我愛我的兒子」,其實,這些都是貪慾的一種,因為你對他們存有夢想、存有期望,希望他們完成你的這個夢、那個夢,這個期望、那個期望,所以你是在愛你的期望、你的夢想,這種是屬於以自我為中心的貪愛。禪修者瞭解了這一點,就可以脫離自私和偏狹,因為真愛是只有付出而不貪求回報的。

禪修者在貪慾來時,要觀察覺知它的出現,允許它來,允許它要待多久就待多久,只有客觀的觀察覺知,不做任何價值判斷。覺知它的消失後,就要回到觀呼吸或觀行住坐臥,觀四界……。

因此,佛陀教導比丘:當比丘生起貪慾時,要清楚了知:「我生起貪慾」。當比丘不生起貪慾時,要清楚了知:「我不生起貪慾」。比丘清楚了知:「未生的貪慾生起了」。比丘清楚了知:「現在生起的貪慾去除了」。比丘清楚了知:「現在已去除的貪慾,未來不再生起」。

2瞋恚:是對過去或未來的事生氣或煩亂。別人觸犯你,你起了生氣的心理,或想到以前不如意的事而生氣,或對修行時體驗到的苦產生瞋恨。因為生氣就會有傷害他人的念頭,它的這一刻就如燃燒的火,可以破壞利益、幸福和快樂。瞋恚失佛法之根本,是墮惡道之因緣,是法樂之冤家,是善心之大賊,是種種惡口之腑臟。瞋恨代表惡意、生性刻毒,瞋心起,就忌妒他人。而恨海中永遠有波浪,任何人只要生起憤怒,所經驗到的就只有不快樂和痛苦。只要任何人心中產生負面心態,他此時此刻的當下就經歷痛苦,這種懲罰,不必等到死後。不要把痛苦歸咎於各種不同的外在因素,痛苦的真正原因在於自己對外在事物產生貪愛瞋恚的習慣性反應。一個人所以生起貪愛,一個人所以生起貪愛,因為有愉悅的感受,當有不愉悅的感受時,就會生起厭憎瞋恨的習性反應。因此要擺脫貪瞋的束縛,就要觀察感受、不斷地觀察感受,能不斷地在感受上用功,覺知力就會增強,就愈能深入到感受變化無常的自然法則。有了這種體悟,就能保持不貪不瞋的平等心,走在解脫的道路上。精進的禪修者與感受同在,不生貪愛和瞋恨的反應,也不斷地瞭解無常,自然就會保持不貪不瞋的平等心。這種平等心所產生的智能,能讓潛藏在內心深處的貪瞋無法發揮作用。

沒有修習觀法念住時,對於別人說了一句不滿意、不喜歡的話,或別人對我們臭罵一頓時,就會心生瞋恨想報復。由於我們一生下來後,眼睛都往外看,不曾向內觀察實相,所以對於別人的辱罵就一輩子記恨在心,一直接受別人這份辱罵的禮物,一輩子與它周旋,活在地獄。如果能以覺性觀照:別人滿懷負面的情緒出口辱罵你,那是別人的痛苦,與自己無關,自己又何必勇於兜攬、自願承擔別人的痛苦呢。如果一定要記恨在心,甚或記恨一輩子,造成自己的不快樂,那麼錯不在別人,而在自己。禪修者若能在自己內心世界觀察實相,覺知辱罵只是辱罵,沒有一個「我」在接受辱罵,辱罵本身也沒有實體,它出現後必然會消失。慢慢地就能體悟外緣不能帶給自己痛苦,痛苦的源頭百分之百源自內心、沒有絲毫源自外在。由於能重視深觀內在生滅無常無我的實相,禪修者的生命形態會開始逐漸改變,每當被指責批評或被稱讚恭維時,心能平靜,因為禪修者深知真正的苦惱不是他人造成的,而是自己心念的反應。若能不斷地培養覺性,就不會被一切的處境拉著跑,不再心隨境轉。

心念連續不斷地生滅,有如溪流一樣地恆常流動,禪修者應當精勤不懈、持續不斷地觀察覺知自己的念頭,體悟它的無常、苦、無我的本質,自然能放下對貪瞋癡的執著。

觀貪瞋癡的負面心態時,就只是觀察覺知它的出現、觀察覺知伴隨它而來的排斥心理、觀察覺知它能持續多久、觀察覺知它什麼時候消失,然後將注意力又拉回到觀呼吸、或觀行住坐臥、或觀四界……。呼吸是實實在在的東西,我們對呼吸不會產生貪愛或瞋恨等等的執著。禪修者的心完全專注於觀呼吸時,就遠離了貪瞋癡,無論這清淨的一刻如何短暫,都非常重要,因為它挑戰了所有過去的習氣,過去的習氣一旦出現在肉體上和精神上,就產生難過痛苦的感受,阻礙覺知的發展。

因此佛陀教導比丘們,當比丘生起瞋恚時,要清楚了知:「我生起瞋恚」。當比丘不生起瞋恚時,要清楚了知:「我不生起瞋恚」。比丘要清楚了知:「未生起的瞋恚生起了」。比丘要清楚了知:「現在生起的瞋恚去除了」。比丘要清楚了知:「現在已去除的瞋恚,未來不再生起」。

3昏沉和睡眠:是修行時想睡、懈怠、憂慮、感覺身心沉重、無精打采、昏昧疲倦、提不起勁。昏沉是心的沉重,睡眠是心的倦睡,昏沉睡眠在其孕育時,禪修者就要覺知,以覺性對治。在其生起時,禪修者要立刻改變姿勢,或起來經行、或洗洗臉、或動動肢體務必把昏沉睡眠驅走、不使昏沉睡眠接近。要警覺生命短暫無常、減少睡眠,不可昏覆。

禪修者在獨處時,應提振精神,保持清醒清朗的心境,才能觀察自己的念頭。和大眾相處時,也要提振精神,收攝身心,注意觀照自己的心念,保持不貪不瞋、冷靜而不執著的平等心,持續不斷地觀察覺知昏沉和睡眠的出現,觀察覺知它們持續多久,觀察覺知它們怎麼消失的,消失之後就保持覺知不讓它們再出現。然後將注意力拉回到觀呼吸、或觀行住坐臥、或觀四界……。

睡眠如同死亡一樣,都是進入大昏沉。平時入睡前,就要訓練正念正知,配合覺知無常、苦、無我、寂靜之作意,這樣對於臨終的最後一念,較能把握,這樣,可以幫助往生善道,甚至幫助解脫輪迴。

精進力不足,禪修者才會落入昏沉睡眠。這時,禪修者不應讓心任意昏沉,而應努力持續保持念住,嚴格地念住於身心接觸的感受,成感覺生起或滅去的當下,念住於它。當感覺微弱時,念住感覺微弱。當感覺強烈時,念住感覺強烈。不管身心生起什麼實相,就是要提振心力,如實知道它的生滅,只是念住實相的生滅,不要摻雜「我」「我的」這些概念。

因此,佛陀教導比丘:當比丘生起昏沉睡眠時,比丘要清楚了知:「我生起昏沉睡眠」。當比丘不生起昏沉睡眠時,比丘要清楚了知:「我不生起昏沉睡眠」。比丘要清楚了知:「未生的昏沉睡眠生起了」。比丘要清楚了知:「現在生起的昏沉睡眠去除了」。比丘要清楚了知:「現在已去除的昏沉睡眠未來不再生起」。

4掉舉和後悔:掉舉是情緒過於激動、內心忐忑不安、或心跑到別的地方、妄想、慌張、憂慮,是想到過去所經歷的歡樂事情而內心浮動、妄念紛飛、胡思亂想、生起種種雜念。後悔是內心焦躁不安、苦惱、憂愁、散亂、不平靜。掉散之人,如無鉤醉象,不可禁制。掉舉和後悔這兩種心理,都是幻想那些個人能力以外的事物,能使人的心不得安靜、帶來煩惱。而自認為自己毅力很好、正念很強也算掉舉,憂慮自己尚未斷除煩惱也算後悔,掉舉和後悔都與煩惱相應。

身體舉動蹦蹦跳跳、輕浮不穩重是身掉。口裡言談天花亂墜是口掉。心中妄念紛飛,一事未想完另事又上心頭、想東想西是心掉。一旦想靜下來用功時,又追悔身掉、口掉、心掉的情況而無法令心安靜、無法提起精神、無法用功是後悔。可見掉舉和後悔是修行的障礙之一。

心中若有這種煩躁不安、擔憂不停、忐忑亂撞的掉悔心理出現時,不必逃避也不必介入,要以精勤不懈客觀的觀察、覺知它何時出現、持續多久、何時消失,然後再回到觀呼吸、或觀行住坐臥、或觀四界……。覺性增強時,會很容易看到掉悔生起後,持續一段時間終於消失。禪修者應當把心思保持在當下,以自然輕鬆的態度,不懈怠地客觀觀察當下所發生的實相,時時覺知自己的念頭,心跑開了,就拉回來。以屢敗屢戰的精神,時時都處於禪修的狀態,培養覺性如煉,並保持平等心,不要捲入掉悔的妄念之中,自然就能看清自己身心五蘊生滅無常、苦、無我的實相,自然就能圓滿法念住。

只要潛意識的心不健康,意識的心就不可能健康,所以佛陀教導必須在潛意識最深處下功夫,要比丘們在觀照內心深處的念頭上下功夫。

因此,佛陀教導比丘:當比丘生起掉舉後悔時,比丘要清楚了知:「我不起掉舉後悔」。比丘要清楚了知:「未生的掉舉後悔生起了」。比丘要清楚了知:「現在生起的掉舉後悔去除了」。比丘要清楚了知:「現在已去除的掉舉後悔,未來不再生起」。

5疑惑:是懷疑佛法僧、戒定慧、五蘊、緣起、懷疑師長、懷疑修行的法門、懷疑自己修行的能力、懷疑於諸法中不得信心,憂慮於佛法中空無所獲。

有了懷疑,就會固執而不理智,甚至灰心喪志,想放棄修行。這個時候,禪修者如果保持正念正知的觀照力,以不貪不瞋的平等心持續努力,疑惑終會在生起之後,漸漸消失無蹤。一旦疑惑的障礙消失,某些習氣也會跟著從心靈的表層和心靈的深層一一根除,而向解脫之道前進。

對付疑惑,也只是觀察它,不要陷入其中,只是客觀地看它出現,看它持續多久,看它消逝,然後再回到觀呼吸、或觀行住坐臥、或觀四界……。如此不斷地保持覺知,就能改變瞬息萬變的舊習障礙,漸漸地,阻礙修行的時間愈來愈短,覺知的時間愈來愈長,身與心愈來愈平靜,煩惱疑惑自然愈來愈減少。

因此,佛陀教導比丘:當比丘生起疑惑時,比丘要清楚了知:「我生起疑惑」。當比丘不起疑惑時,比丘要清楚了知:「我不起疑惑」。比丘清楚了知:「未生的疑惑生起了」。比丘清楚了知:「現在生起的疑惑去除了」。比丘清楚了知:「現在已去除的疑惑,未來不再生起」。

日常生活中,除了以上這些阻礙修行的五蓋,也還有一些正面的心理狀態出現,例如:快樂、平靜、滿足、同情、慈悲等等。對於這些心理狀態,禪修者也只是如實地觀察覺知,不介入、不執著,只在每個境界出現時看清楚,清楚地觀察覺知它是什麼、有多麼強烈、持續多久,觀察它生起、持續、滅去、無常、苦、無我的本質,如同觀察呼吸的開始、中間和結束一樣。禪修者由於保持耐心、精進與覺性,當這些正面的心法從深層意識中逐漸呈現時,就能及時觀照而解脫出來。如此如實觀察,不取也不離,不多加什麼,也不減少什麼,充份看清體驗自己身口意行為真正的原因及事實,才能不為客塵煩惱困惑,清楚看見自己的本來面目。

修習觀法念住時,同樣需要精勤不斷地保持正念正知的覺知,以平等心客觀地觀察體悟身心無常、苦、無我的實相,超越執著,不再貪著身心世界的任何事物。

在觀法念住中,不但正面的心理狀態是修行所緣,甚至阻礙修行的五蓋,也可以成為修行所緣。禪修者不要因這些障礙修行的五蓋而灰心沮喪,因為想要改變長久以來根深蒂固的習氣是需要時間的,是需要持之以恆、不斷的努力才能成功的。

有了五蓋,就有愛恨,就有煩惱憂愁。有了五蓋就有妄念,就有貪瞋癡遮住平等心,一旦心不被五蓋遮住時,平等心就顯露出來了。這時,是真正放下心理的概念與執著,就是有最不愉悅的感受生起,內心也將平靜地接受而不受干擾。真正的心、真正的生命是不恨任何人,也不愛任何人的。這就是觀法念住。

就像五個阻礙修行的怨敵一樣,也有五個幫助修行的力量~五力:

1信力:是信仰、信心。如皈依佛、法、僧三寶,信奉戒、定、慧、慈、悲、喜、覺悟、平等心的特質,能根除貪瞋癡。

2精進力:是正確而不盲目的精進,能破身之懈怠,阻止昏沉睡眠。

3念力:是正覺知,是培養自己覺知身心當下所呈現的實相的能力,不是覺知過去或覺知未來。覺性強的時候,五蓋就不會生起,當下的內心就非常平穩。

4定力:是不斷地對實相保持覺知,沒有任何想像、貪愛、瞋恨,破各種亂想。

5慧力:是從內心深處體驗自己身心的感受,體悟無常,保持平等心的智能。能讓禪修者在日常起起伏伏的生活中,保持內心的寧靜平衡。

心中若能充滿這五種力量,則內心純淨安祥,當下就是涅槃。

總之,以五蓋來修習觀法念住時,禪修者應當堅定正住、持續不斷地就自己內在產生五蓋的心理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應當堅定正住、持續不斷地就外在因素,影響產生五蓋的心理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應當堅定正住、持續不斷地就內在外在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產生五蓋的心理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

因此,禪修者觀察覺知到五蓋諸法不斷生起的現象。觀察覺知到五蓋諸法不斷消逝滅去的現象。觀察覺知到五蓋諸法不斷地瞬間快速生滅變化的現象。

由於對五蓋諸法生滅現象的清楚覺知,禪修者終於體悟到:「原來這就是心法的實相」,心法的本來面目原來就只是一連串無常瞬間快速生滅變化的過程,其中沒有一個「我」的實體的恆存。所謂的「我」只是一連串不斷地瞬間快速生滅變化的過程組成的幻相而已,這種生滅無常變易的壓迫的苦的,而執著這些無常短暫、不可控制、不能自主的現象、以及有「我」的幻想,也都是苦。於是不再對「我」「我所」產生任何執著。

精進的禪修者體悟了心法無常、苦、無我的本來面目後,心專注於覺知諸法生滅無常、苦、無我的洞見力與智能中,除了這種覺知,還是這種覺知。這種覺知來自修習觀五蓋生滅時,在身心層面上單純直接的經驗體悟。有了這種由於觀照五蓋而開展出來的智能與洞見力、覺知與體悟,禪修者維持強而有力的覺性以及安穩平靜的平等心,冷靜客觀地觀察諸法的生滅,不起貪愛瞋恨執著,不起任何習性反應。於是,禪修者不再貪著身心世間的一切事物,心無染著,心得解脫。

於是,佛陀告訴諸比丘:「比丘們!這就是比丘如何就觀察覺知五蓋生滅的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來瞭解心法的本來面目。」

B 觀五取蘊

人的一生都煩煩惱惱,充滿痛苦,主要原因是未曾真正的認識自己。每個人的身心,不外是五蘊的組合而已,蘊即積聚、聚合之意。身心只是色蘊(身體運作過程)和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四種心理的運作過程),總共五蘊運作過程的聚合體。這就是每個人身心的實相。

色蘊:就是我們的這個身體,它看似堅固,事實上是由許多次原子微粒和一些空間所構成,這些次原子微粒不斷地生起滅去,就像一股波動的持續之流。這些微粒以不斷的生滅變化,呈現出物質的基本特性:軟硬的性質(地),黏著的性質(水),冷熱的性質(火),流動的性質(風),它們結合在一起,組成各種結構,表面看來似乎有某些恆常性,但事實上,都是由極微小的極微粒子組合而成,它們不斷生起又滅去。通常,由於我們缺乏念住與智能,所以面對這個臭皮襄時,根本就看不到積蘊的升起和消逝,也不知道它只是「身體」而已,它不是「我的」身體。我們往往因為我執而障礙了內明。

識蘊:在心的作用是認知。它接收身心所發生的任何現象、任何信息的事實。我們眼耳鼻舌身意六個感官與外境接觸後,產生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的六識,這六識的工作就是去認知、認識某種事情發生了。

想蘊:在心的作用是辨別識蘊所接收的任何東西,並給予正面或負面的評價。

受蘊:在心的作用是隨著想蘊正面負面的評價,而有愉悅或不愉悅的感受。如果想蘊沒有給予評價,感受就保持中性。

行蘊:在心的作用是習性反應,對愉悅或不愉悅的感受生起歡喜或不歡喜的習性反應。重複的喜歡和不喜歡就產生貪愛和瞋恨的執取。

五蘊只是身和心的運作過程。身影響了心,心影響了身。身因心而生,心因身而生。身改變了心,心改變了身。我們可以覺知身與心的運作的過程變化,我們也可看到如何才生起習性反應,以及如何因無明而不斷增長不淨煩惱。

當眼耳鼻舌身意的感官不管任何時刻接觸到任何事物的瞬間,識蘊(認知)→想蘊(辨別)→受蘊(感受)→行蘊(習性反應),這四種心理運作過程迅速發生、迅速變化,比色蘊(身體)的運作過程更為迅速,而且一再重複,不斷上演。由於這種心理運作過程是瞬間迅速,以致我們無法立刻發覺、捕捉到當下正在發生的實相,只有當某種特定的習性反應一再重複發生了好一段時間,形成明顯強烈的心態時,我們才能在意識的層次上,覺察到它。

可見每個人的身心五蘊都只是一連串前後不同卻相互關聯的事件。人並不具有什麼,人並沒有什麼。人表面看來,有童年、青年、壯年、老年的表相,看似連續不變的、完全相同的一個人,但事實上,人並非永恆不變的實體實存,只是時時刻刻不停流動的、身心變化運作的過程而已,只是瞬息萬變的、色蘊的次原子物質之流,加上識、想、受、行四蘊心理運作的過程,一共五種積聚的組合體而已,這才是「自我」的實相,「我」只是幻相。當我們覺性強時,就能看清自己五蘊運作的過程,看清煩惱痛苦的來源,因而滅除煩惱痛苦。因此,在觀照五蘊時,也要不斷地培養覺性。

五蘊是身心,五蘊是身心不斷變化的過程,五蘊沒有苦與不苦,是因為對不斷生滅變化的五蘊身心執取,才產生苦。若能體會五蘊身心這些身心過程的無常性,執著就會消失,就沒有苦了。

五取蘊是把五蘊和貪愛執取連合在一起,是貪著和執取的蘊聚,是將五蘊的聚合體幻想成「我,我的」,由於對這個幻想的「我」產生貪著,才會產生痛苦。

五取蘊是世間凡夫的五蘊,是成為執取的對象的五蘊。阿羅漢有五蘊,但對它們沒有貪著執取。

我們都是透過五蘊(身心)來經歷每一件事物。對眾生而言,世間即五蘊、即身心世界。色受想行識的五蘊就是自身,就是自己時時刻刻體驗的經驗。當我看、聽、嗅、嘗、觸、想時,它就在看、聽、嗅、嘗、觸、想的地方。當我們彎曲、伸直、移動肢體時,它就在彎曲、伸直、移動肢體的地方。由於我們缺乏觀照五蘊的訓練,所以不瞭解五蘊運作過程的實相,於是會想:「我」想吃蘋果,「我」要吃蘋果,「我」在吃蘋果,「我」要讀書,「我」在讀書……等等,凡事存在著深深的我執,總以為這個「我」以前存在、現在存在、將來也繼續存在,以及「我的」這個心以前存在、現在存在、未來也繼續存在,錯將無常執取為常,錯把無我執取為我。事實上,只有五蘊不停在運作、不停在生滅變化,根本沒有一個「我」的實體實存恆存,而我們卻執取為「我」要吃,「我」在吃,這就是對身心五蘊的執取,這就是五取蘊。

禪修者是以精進不懈、正念正知的覺性,覺照五取蘊,甚至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禪修的對象也是五取蘊,目的在於體悟色受想行識確是無常、苦、無我,而不再執取這五蘊為常、樂、我。

禪修者在日常生活中,努力修習觀照辨別五蘊諸法:

行走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行走。

站立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站立。

坐住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坐住。

躺臥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躺臥。

前進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前進。

後退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後退。

看前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看前。

旁視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旁視。

屈彎伸展手足身體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屈彎伸展手足身體。

持缽著袈裟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持缽著袈裟。

吃喝咀嚼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吃喝咀嚼。

大小便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大小便。

語默動靜時,只有(身心)五蘊,不是「我」在語默動靜。

禪修者如實觀察覺知身與心的五蘊是生滅無常的實相,如實觀察覺知它們不斷生滅壓迫的苦,如實觀察覺知它們只是身心運作的過程,沒有個人、靈魂、我的實體存在。

禪修者覺知五蘊瞬間生滅的本質,所以能不對色受想行識五蘊所產生的任何現象產生盲目反應,即使這片刻非常短暫,都是強而有力的效果,帶動了淨化的過程。隨著精進不懈、保持覺知與平等心的修習,短暫的片刻會逐漸增長,而貪瞋癡的反應會慢慢減少,直到不再有任何過去或現在的盲目反應,心也就慢慢由痛苦中解脫出來。

對身心五蘊不再執取後,煩惱隨眠,這些潛藏在潛意識的不淨染污,依次捨棄,而心得解脫。

佛陀指示比丘們觀察五取蘊時,比丘要清楚了知:「這是色,這是色的生起,這是色的滅去」。「這是受,這是受的生起,這是受的滅去」。「這是想,這是想的生起。這是想的滅去」。「這是行,這是行的生起,這是行的滅去」。「這是識,這是識的生起,這是識的滅去」。佛陀要比丘們清楚了知五蘊的每一蘊,清楚了知每一蘊的生滅,清楚了知每一蘊的無常變化、苦、無我。

《雜阿含經》第265經也這樣說:「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焰,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

蘊既有集聚的意思,有集聚就有散滅,就是生滅無常。

「觀色如聚沫」:就是覺知這個色身是由許多因緣條件合聚而成,猶如瀑布下聚合的泡沫,生了又滅,滅了又生,現在的色蘊不是過去的色蘊,也不會是未來的色蘊。色身的本質危脆而且不堅實,從覺知呼吸便能深刻體驗這樣的感受,在每一個吸氣呼氣之間,身體「色蘊」的細胞不知生生滅滅多少次。

「受如水上泡」:苦受樂受就像水底冒出的水泡,冒出來不久就破了,苦受樂受不會一直保持不變,不會永遠存在。試著去觀察覺知苦受樂受生起時,是吸氣還是呼氣,試著觀察覺知苦受樂受發生在身體的那一部位,並觀察那個部位的變化。一旦體驗到受的無常時,就不會對苦受樂受執著了。

「想如春時焰」:春時焰是春末夏初、無雲無雨的大太陽下,空中生起水氣。野馬看了以為遠方有水,就奔跑著去追尋。這猶如想蘊的源頭,往往是由於內心的不能安住,引生的顛倒想,由此生起貪愛渴愛好惡。

「諸行如芭蕉」:形容諸行的不實在感,猶如剝芭蕉一樣,剝到最後會發現,原來一切都是渴愛貪慾的投射,其實是空空一無所有。

「諸識法如幻」:禪修者可以從一呼一吸中,去覺知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互相接觸,所產生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只是幻影而已,六識無牢無實。

觀五取蘊時,不要有「我」的感覺生起,要了了知不是「我」在做,是「心」知道身體在做,如果有了「我」的感覺,就會有貪、瞋、癡、昏沉、掉舉等五蓋不淨煩惱生起。「我」的感覺是虛幻的顛倒夢相,去掉自我的妄想就是解脫煩惱,就是見性,見到了自己的本來面目。

總之,藉由觀五取蘊來觀察思惟法念住時,禪修者應當堅定正住、持續不斷地就自己內在五取蘊的心理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應當堅定正住、持續不斷地就外在因素影響五取蘊的心理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應當堅定正住、持續不斷地就內在外在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五取蘊的心理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

因此,禪修者觀察覺知到,觀五取蘊時諸法不斷生起的現象。觀察覺知到,觀五取蘊時諸法不斷消逝滅去的現象。觀察覺知到,觀五取蘊時,諸法不斷瞬間快速生滅的現象。

由於對五取蘊諸法生滅狀態清楚的覺知,禪修者終於體悟到:「原來這就是諸法的實相」,諸法的本來面目原來就只是一連串瞬間快速生滅的過程而已,其中沒有一個「我」的實體恆存。所謂的「我」只是一連串不斷生滅變化的過程所組成的幻相。這種無常變易的壓迫是苦的,而執著這些無常短暫、不可控制、不能自主的生滅現象,以及有「我」的幻想也都是苦。

精進的禪修者體悟了諸法無常、苦、無我的本來面目後,心專注於諸法生滅無常、苦、無我的洞見力與智能的覺知中,除了這種覺知還是這種覺知。這種覺知來自觀五取蘊諸法在身心層面上生滅變化的感受,那是單純直接的經驗與體悟。

有了這種由於觀照五取蘊而開展出來的洞見力與智能、覺知與體悟,禪修者維持強而有力的覺性以及禮物平靜的平等心,冷靜客觀地觀察五取蘊諸法的生滅,不起貪愛瞋恨執著,不起任何習性反應。於是禪修者不再貪著身心世界的一切事物,心無染著,心得解脫。

於是佛陀告訴諸比丘:「比丘們!這就是比丘如何藉由觀五取蘊諸法生滅的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來瞭解心法的本來面目。」

C 觀內外六處

內六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眼是眼根,耳是耳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觸根,意是念慮之根,這六根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幹。識依根而生,有六根則能生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外六處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境。此六境是六根所對之處境,能染污人們清淨的心靈,使真性不能顯發,又名六塵。

六根加六塵加六識合稱十八界。必鬚根境識同時具備,才會發生效用:

十八界及其效用

六根界

六塵界

六識界

效用

眼根界

色塵界

眼識界

耳根界

聲塵界

耳識界

鼻根界

香塵界

鼻識界

舌根界

味塵界

舌識界

身根界

觸塵界

身識界

意根界

法塵界

意識界

禪修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取固定的目標,例如呼吸、不淨的屍體等作為觀照的對象。一種是以六根接觸六塵境,產生見聞嗅嘗觸識來深觀諸法(蘊處界)的無常、苦、無我。若能正念禪修的目標,三毒、五蓋即能被降伏。

只要我們有六根的存在,而外在的六塵境又充滿不計其數的現象:影像(色)、聲音(聲)、氣味(香)、味道(味)可觸的東西(觸)、各種念頭、情緒、想像、記憶(法)……等等,那麼,六根與六塵這內外六處的接觸就不可避免(六處緣觸)。當六根與相對六塵的對象接觸時,就會產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各種感受(觸緣受)。由於感受生起了貪愛、渴愛(受緣愛)。由於貪愛渴愛生起執取(愛緣取)。由於執取而有未來的存有(取緣有)。由於未來的存有而有生(有緣生)。有生就有老死愁歎憂悲苦惱(生緣老死憂悲苦惱)。這緣起法則的因果鏈,將我們每個人帶到目前這個狀態,也讓我們面對一個有苦的未來。

這也說明凡夫在根塵接觸後,不是立刻生起愛,而是先生起受。造成貪愛、煩惱、痛苦的原因,不是外在的因素,而是自己身內所生起的感受。由於喜歡樂受,就發展成貪愛執取樂受。由於不喜歡苦受,就發展成厭惡瞋恨苦受,於是造成痛苦煩惱束縛。這種微細的緣起過程,便是禪修者必須如實體驗的重點。

內六處是內在的身心,外六處是外界時所緣(對像)。在內外六處的交互作用中,禪修者要時時警覺自己身心無常、苦、無我的實相,要如實觀察當下無常生滅的本質,要覺知沒有固定的「我」的存在,要如實了知觸與受的無常。

想要瞭解觸與受的無常,必須透過直接體驗,才能瞭解實相。只有在自己身心之內直接體驗無常、苦、無我的三法印,才足以去除我們的錯覺妄想。

日常生活中,在內六根與外六塵接觸的當下,我們總是茫茫然無所知覺,因而心念隨著各種妄想打轉,禪修者如果能在每個根塵接觸的當下,及時快速地提起正念及覺性,就有內觀的洞察力和智能,瞭解一切現象無常、無我的本質,避免苦的生起及持續受苦。對於如何觀內外六塵,佛陀說:

比丘要清楚了知、清楚覺照眼耳鼻舌身意內六根的每一根。

比丘要清楚了知,清楚覺照色聲香味觸法外六塵的每一塵。

比丘要清楚了知,清楚覺照六根的每一根,與相對的六塵的每一塵,互相接觸時,產生的束縛。

比丘要清楚了知,清楚覺照六根的每一根,與相對的六塵的每一塵,互相接觸時,未生的束縛現在生起了。

比丘要清楚了知、清楚覺照六根的每一根,與相對的六塵的每一塵,互相接觸時,已生的束縛現在去除了。

比丘要清楚了知,清楚覺照六根的每一根,與相對的六塵的每一塵,互相接觸時,現在去除的束縛未來不再生起。

這就是說,觀內外六處時,除了觀照個別的每一根門,每一塵境之外,還要觀照每一相對的根塵互相接觸所產生的感受,以及因感受所產生的貪瞋執取等等束縛,並且要觀照這些束縛如何生起、如何滅去、什麼時候生起、什麼時候滅去,當這些束縛滅去後,更要小心守護,不要讓這些束縛再生起。這才是邁向清淨涅槃的道路。在眼耳鼻舌身意的內六處與色聲香味觸法的外六處接觸的當下,保持正念正知,以覺性和不貪不瞋的平等心,不執著地處理身心世間的各種順境逆境,不捲入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的得失中,就是出世間了。

六根接觸六塵時,只要集中注意力,單純地觀察覺知自己身心的種種變化就好了。當你看時,就只是看。當你聽時,就只是聽。當你嗅嘗觸時,就只是嗅嘗觸。當你認知時就只是認知。不要有價值判斷,不要有因循舊習的分別心,不要有習性反應,不要執著,只是如實觀照事實,也了知那只是事實就對了。

日常生活中,禪修者要不斷地訓練自己:

「心」知道、「眼睛」看到,不是「我」知道、不是「我」看到。

「心」知道,「耳朵」聽到,不是「我」知道、不是「我」聽到。

「心」知道、「嘴巴」吃到,不是「我」知道、不是「我」吃到。

「心」知道、「嘴巴」說話,不是「我」知道、不是「我」說話。

「心」知道、「身體」在走,不是「我」知道、不是「我」在走。

…………

不斷地把「我」的觀念去除,去除我執就可以逐漸顯露沒有煩惱的清淨心了。

再以六根之一的耳,與相對六塵的聲音接觸為例:聽時,要保持輕鬆自然、以覺性來聽。聽演講時,如果外面有聲音傳來,心就被吸引而忘了聽講,或者心太專注而完全聽不到,就表示沒有保持輕鬆自然、沒有以覺性來聽了。要訓練聽只是聽,以所聽的內容為觀察覺知的對象,讓耳朵自然的運作著。只要注意觀照「心」在聽,就會發現有「人」在聽,也不是「你」在聽。以正念正知觀照「心」在聽,就不會生起歡喜或不歡喜的念頭了。其它諸根與相對諸塵的互相接觸也是同樣的道理,能經常這樣觀照,就能防止煩惱的產生了。

根塵接觸,沒有覺性就是無明,就會被妄念帶著走。根塵接觸,以強大的覺性看清實相,就可以斷除無明。強而有力的覺性可以覺知根塵接觸所產生的貪瞋執著束縛,可以覺知這些束縛的生起與滅去的過程,並讓已去除的束縛不再生起。只有覺性強時,才能達到「看只是看」、「聽只是聽」、「嗅嘗觸識只是嗅嘗觸識」,不被處境吸引,不排斥處境,不被感受和念頭牽著走。

要守護六根門與六塵境接觸的當下,要運用正念守護自心,不因可愛的對象而心生貪著,不因可厭的對象而心生憎惡,讓自己的心保持在平穩的狀態,當下就是活在天堂,天堂就在心中。

總之,以觀內外六處根塵接觸的狀態,來修習觀法念住時,禪修者應當堅定正住、持續不斷地就自己本身內外六塵互相接觸的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應當堅定正住、持續不斷地就外在因素影響內外六處互相接觸的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應當堅定正住、持續不斷地就內在外在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內外六處接觸的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

因此,禪修者觀察覺知到,內外六處根塵接觸引起貪瞋執著束縛的現象,不斷地生起。觀察覺知到,內外六處根塵接觸引起貪瞋執著束縛的現象,不斷地滅去。觀察覺知到,內外六處根塵接觸引起貪瞋執著束縛的現象,不斷地瞬間快速生滅。

由於內外六處互相接觸,所產生的貪瞋執著束縛及其生滅現象的清楚覺知,禪修者終於體悟到:「原來這就是心法的實相」,心法的本來面目原來就只是不斷生滅變化的過程而已,它們不斷地生滅、變化無常,除了每個當下之外,別無它物,並沒有一個什麼可以叫做「我」或「我所」的實體恆存。所謂的「我」,只是一連串不斷生滅變化的過程所組成的幻相。這種無常生滅的壓迫是苦的,而執著這些無常短暫、不可控制、不能自主的生滅現象、以及在「我」的幻想,也是苦。

精勤的禪修者,親身體驗了無常、苦、無我的實相之後,心專注於諸法生滅無常、苦、無我的洞見力與智能的覺知中,除了這種覺知,還是這種覺知。這種覺知來自觀內外六處根塵接觸時,在身心層面上對諸法生滅變化的感受,那是單純直接的經驗體悟。

有了這種由觀內外六處互相接觸而開展出來的智能與洞見力、覺知與體悟,禪修者維持強而有力的覺性,以及安穩平靜的平等心,冷靜客觀地觀察諸法的生滅,不起貪瞋執著,不起任何習性反應。於是禪修者不再貪著身心世界的一切事物,心無染著,心得解脫。

於是佛陀告訴諸比丘:「比丘們!這就是比丘如何就觀察覺知內外六處相互接觸,產生各種束縛的生滅狀態,來觀察思惟心法的實相,來瞭解心法的本來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