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奇蹟2
探索奇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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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意識與高等中心
作者 鄔斯賓斯基
有一次聚會時葛吉夫又談起意識的問題。
「我們並不能瞭解人的心裏機能和身體機能,」他說,「除非我們掌握一個事實:它們兩者都可以在不同的意識狀態下作用。」
「人總共可以有四種意識狀態(他強調『人』這個字)。但是一般人,也就是一、二、三種人只活在兩個低等的意識狀態中,無法進入另外兩個高等的意識狀態。即使他可能有靈光一閃的體驗,仍然懵懵懂懂,只會從他平常狀態下的觀點來判斷。」
「這兩個平常,亦即最低等的意識狀態,一是睡覺,換句話說,是一種被動的狀態,人花了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生命在其中。二是人消磨生命其餘部份的狀態,在其中他們走路、談論崇高的話題、三與政治、互相殘殺。他們認為這是主動的狀態,稱之為『清晰的意識』或『清醒的意識狀態』。但是當你真正明白『清晰的意識』所指為何,人們生活和行動的狀態又是如何,就會發現所謂『清晰的意識』或『清醒的意識狀態』,其實是種嘲弄。」
「第三種意識狀態是記得自己、自我意識或自我存在的意識。我們通常認為自己具有這種意識狀態,或是我們想要時就可以擁有,但是我們的科學及哲學忽略了這個事實:我們並沒有這種意識狀態,也不可能只憑著渴望或決心就能產生。」
「第四種意識狀態是客觀狀態的意識,在這種狀態中人們可以看到事物的本來面目。人們偶爾會有這樣的靈光一閃,各民族的宗教都指出這種意識狀態的可能性,稱之為『啟蒙』或其他種種不能用文字描述的名稱,但是達到客觀意識的唯一正途是經由自我意識的發展。」
「如果一個普通人被某種人為方式送進客觀意識狀態,然後再返回平常狀態,他什麽也記不得,只會認為自己失去意識,陷入昏迷狀態。但是在自我意識的狀態中,一個人可以體驗瞬間的客觀意識,而且事後能夠記得。」
「第四種意識狀態是一個全然不同的素質狀態,它是個人的內在成長,是人透過長期艱苦地工作自己得來的結果。」
「但是第三種狀態是人天生就有的權利,如果人沒有它,只是受制於生活中不當的情況。毫不誇張地說,只有藉由特殊的訓練才可以使它變得恒久而固定。」
「對大部份人而言,甚至對那些有教養有思想的人而言, 要得到自我意識的主要障礙在於他們認為自己已經擁有它了,亦即他們擁有自我意識以及與它相關的一切,包括一個永恆不變的我所具有的個體性、意志、做的能力等等。很顯然的,一個人根本提不起興致聽你說,他要經過長期而艱苦的工作才能得到他自認早已擁有的東西。反之他會認為你要不是瘋了,就是為圖個人利益而欺騙他。」
「這兩個高等的意識狀態--『自我意識』和『客觀意識』都與高等中心的作用有關。」
「除了我們到目前為止談到的這些中心外,人還有兩個中心,亦即『高等情感中心』和『高等理智中心』。這兩個中心都在我們身上,已經發展完全,而且時時刻刻在作用,可是這作用無法達到我們普通的意識層次,原因就在我們自認擁有的『清晰意識』上頭。」
「要瞭解各個意識狀態間有什麽差別,讓我們先回到第一種稱為睡覺的意識狀態,這是一種完全主觀的意識狀態。一個人深陷在睡夢中,他事後是否記得那無關緊要,即使有一些真實的印象到他身上,譬如聲音、暖氣、寒意,或是他身上的感覺,都只會引發幻想的主觀意象。然後人醒了過來,乍看之下這是一個全然不同的意識狀態,他能走動,能和別人交談,能未雨綢繆,能看出危險而避開等等,他理所當然是處在比睡覺有利的地位。」
「然而要是我們深入探察,要是我們窺探他的內心世界、想法、或行事動機,我們會發現他幾乎和睡覺時沒什麽兩樣,甚至更糟。因為睡覺時他是被動的,亦即他不能做什麽;但是在醒著的狀態時,他隨時都可以做些事情,而他所有行動的結果都會反映在自己身上或周遭的一切。」
「更糟的是,他不記得自己,他是一部機器,每件有關他的事情都是自行發生的。他不能停止思想流動,也不能控制他的想像、情緒和注意力。他活在一個『我愛、我不愛;我喜歡、我不喜歡;我想要、我不想要』的主觀世界中,是他認為他喜歡,是他認為他不喜歡;是他認為他想要,是他認為他不想要。他看不到真實的世界,真實世界藏在想像之牆後面。他活在睡夢中,睡著了。所謂的『清晰意識』只是睡覺,而且遠比晚上睡在床上來得危險。」
「讓我們從生活中找例子,拿戰爭來說好了。現在正有一個戰爭(譯按:第一次世界大戰)如火如荼地進行。我不知道被問了多少次,戰爭有沒有可能終止?當然可以,只是人必須先醒過來。這看起來似乎只是舉手之勞,然而卻是最困難的事。因為這場昏睡被生活周遭的一切,被所有的情況所誘發並維持下去。」
「一個人要如何清醒?他要如何逃脫這昏睡?這些是一個人所面對最重要、最必需的問題。但是先要確信人們是在睡覺。當一個人瞭解他不記得自己,記得自己需要某種程度的清醒,而在同時他由經驗看出要記得多麽困難,他就會瞭解不是僅僅想要清醒,就能做到。更精確地說,一個人不能獨自醒過來。但假設有二十個人達成協議,誰先醒過來就叫醒其他人,他們已經有些希望了。」
「但這還不夠,因為這二十個人可能同時都睡著了,卻夢到他們正要醒過來,所以還需要更多條件。他們必須被一個人照料,那個人不昏睡,至少不像他們那麽容易沈睡,或是在可能的情況下,在不傷人不傷己的的情況下有意識地睡覺。他們必須找到這樣的人,並且聘請他叫醒他們,不讓他們再度昏睡。不這麽做就不可能清醒,我們必須瞭解這點。」
「人可以思考一千年;可以寫滿一圖書館的書;可以創造成千上萬的理論,但是所有這些都在睡夢中完成,沒有任何清醒的可能。福音書裏有多少次提到『清醒』、『警覺』、『不要睡覺』?當基督在克西馬尼亞花園最後一次祈禱時,甚至他的門徒也睡著了。要義全在那裏,但是人們瞭解嗎?他們只是把它當成一種說話的表達方式,一種譬喻而已。」
「他們完全不能瞭解就是要照它字面的意思來看。當然我們也很容易瞭解為什麽會如此,因為要能照字面的意思來瞭解,人必須要稍微清醒過來,或至少試著醒過來。我鄭重告訴你們,我被問過多少次為什麽福音書裏沒有說到睡覺這回事,然而幾乎每一頁它都提到睡覺。這就顯示人們是在睡夢中讀聖經。」
「只要一個人大夢方酣,他甚至不可能想到他正在睡覺這回事。要是他能想到他是在睡覺,就能醒過來,但是這不可能,所以每件事都照舊。因為這昏睡,人們一點也不知道他們正在失去什麽。正如我前面說過的,就自然所創造的人的本性,他可以是一個有自我意識的存在,因為他是如此被創造,如此降生的。但是當他降生在昏睡的人群中,就在他應該意識到自己的時刻,他卻沈睡不醒。」
「每件事都對此難逃其咎:孩童對長者無心的模仿、有意或無意的提示,以及所謂的『教育』。小孩子每一次要嘗試清醒,都立刻被制止,這是無可避免的。其後當數以千計強迫睡覺的習慣累積成形後,想要清醒就需要非常多的努力和幫助,但這種情形卻很少發生。多數情況下一個人在孩童階段就失去了清醒的可能性,他活在睡夢中,也死於睡夢中,而且許多人早在肉體死去前就已經死了,不過這種情形我們以後再談。」
「現在再把注意力轉回我剛才指出的要點,一個充分發展的人--我稱為『十足道地』的人--應該具備這四種意識狀態。普通人,也就是一、二、三種人,只活在兩種意識狀態中,他知道,或至少他能知道這四種意識狀態的存在。所有這些『神秘狀態』等都是錯誤的定義,但是當它們不是欺騙或模仿時,就是我們所稱客觀意識的閃現。」
「但是人們不知道第三種意識狀態,甚至想都沒想過。他根本不疑有它,假如你向他解釋什麽是第三種意識狀態,也就是其中包含什麽時,他會說那就是他平日的狀態。他自認是個有意識的人,能管理自己的生活,如果事實與此抵觸,他認為那只是意外狀況,一切都會回復正常。要是人自認天生就有自我意識,他當然不會努力去得到它。但是如果沒有自我意識或第三種意識狀態,第四種意識狀態除了片刻閃現外,就不可能產生。然而人宣稱自己奮力追求的真正客觀知識,只可能出現在第四種意識狀態,亦即這視是否具有第四種意識狀態而定。在一般意識狀態中得到的知識常與睡夢相混雜,你們可以從中清楚看出第一、二、三種人的素質。」
葛吉夫下次的講課開始如下:
「人有極大的可能性,你們對於人可能發揮的潛力一點也沒有概念。但是在昏睡中什麽也達不到,在一個昏睡者的意識狀態中,人的幻覺及他的『夢』與現實相混雜,他活在一個主觀的世界裏,永不能逃離,這也就是為什麽他不能利用具備的能力,以及為什麽他只活出了自己的一小部份而已。」
「以前曾經說過如果正確運用自我研究和自我觀察,人就能明瞭他的機器及他一般狀態下的機能出了問題。一個人會覺察到因為他沈睡,所以只在他的一小部份中生活和工作,正就是為了這原因他絕大部份的可能性都沒有實現,絕大部份的力量也都擱置沒用。」
「一個人會覺得他沒有得到生活所可能給予他的,他之不能如此要歸咎他的機器,他的接收裝置上某個機能的缺失。研究自己這個觀念就有了新的意義,他甚至會覺得他目前的狀態還不值得研究呢。他看待每一個機能是以它目前的狀況及它應當達成的狀況來看的。 觀察自己使人覺悟到改變自己的必要性,而在觀察自己時,一個人注意到自我觀察本身就帶來一些內部運作的改變。他開始瞭解到觀察自己是改變自己的工具之一,是一個清醒的方法,藉由觀察自己,他好像灑了一束光線在本來於黑暗中工作的內部運作過程。在這束光線影響下,過程本身開始改變。」
「有許多化學程式只能在不見光的時候進行,同理許多心理過程也只能在黑暗中發生。甚至只要一丁點意識的光亮就足以改變整個過程的性質。我們內部的心理過程(或內部的鏈金術)和一些過程性質會受到光線改變的化學過程一樣,都服膺於類似的律則。」
「當一個人領悟到不只要研究自己和觀察自己,更需要懷著改變自己的目標來工作自己,那麽他研究自己的性質必然會改變。到目前為止他已經研究了中心工作的細節,努力當一個不偏不倚的目擊者,只記錄這些現象。他已經研究過這部機器的運作,現在他必須開始看到自己,也就是說,不是看到各個細節,也不是小螺絲釘的運作而已,而是看到一個整體--他整個自己,就如別人眼中的他一樣。」
「為了這個目的,一個人必須拍攝所謂的心靈快照---在他生活中不同的時刻和不同的情緒狀態- -不是各個細節,而是他看到的整個情況。換句話說,這些照片 必須包含一個人在某個時刻所能看到的一切,例如情緒、心情、想法、感覺、姿勢、動作、音調、臉部表情等。如果一個人成功地抓住有趣的片刻,他就能收集一整本自己的照片,能夠清楚顯示他真正的樣子。但是並不那麽容易就學會如何在有趣及代表性的時刻拍下照片,如何捕捉特有的姿勢、特有的臉部表情、特有的情緒以及特有的想法。如果能成功拍下照片並且累積足夠的數量,一個人將會看出他經年累月對自己的看法是多麽不真實。」
「他將會看到另一個人而不是他原先設想的樣子。這『另一個人』是他自己,同時也不是他自己。它是別人認識的他,是他想像的自己,是在他行動、言語之中出現的他,但這不全是他的本色,因為一個人知道別人所認識的以及他所認識的這另一個人有多少不實、假造、人為的成分。你們必須學會區分什麽是真實的,什麽是假造的。在開始觀察及研究自己之前必須先區分自己, 一個人必須瞭解他實際上是由兩個人組成。」
「其中一個人他稱為『我』,而別人稱為『張三』、『李四』、『王五』。另一個人則是真實的他,真實的我,在生活中只會出現片刻,只有經過長時間的工作之後才能變成堅固而永久。」
「只要一個人還把他自己看成是一個人,他就永遠依然故我。他對自己下功夫是始於他感到有兩個人在他體內,一個是被動的,頂多只能記錄或觀察他身上發生了什麽事;另一個自稱是『我』,是主動的,以第一人稱來談自己,但實際上只是『張三』、『李四』、『王五』。」
「這是一個人最先察覺的,當他開始正確思考以後,很快就看出他完全在他的『張三』、『李四』、『王五』控制之下。不管他計畫什麽,不管他想要做什麽或說什麽,都不是『他』,不是『我』去做或去說,而是他的『張三』、『李四』、『王五』在行動,他們當然不會照『我』想要的方式去做去說,而是依照他們自己認定的意義我行我素,通常他們認定的意義完全改變『我』的原意。」
「從這觀點看來,觀察自己打從一開始就有一個危險,是『我』開始觀察自己,但不久就被『張三』、『李四』、『王五』取代來做觀察。而他們一開始就給自我觀察動了一點手腳,雖然看起來微不足道,實際上卻改變全局。」
「舉例來說,假設一個名叫『依凡諾夫』的人聽到這個觀察自己的方法。他被告知一個人必須把自己分成兩邊,一邊是『他』或『我』,另一邊則是『張三』、『李四』、『王五』,他就依照字面上聽到的意思來區分自己。『這個是我』,他說,『那個是張三、李四、王五』。他永遠不會說那是『依凡諾夫』,他覺得那樣說怪不舒服的,因此他會用另一個人的教名或姓。此外他把自己喜歡的或至少他認為是長處的部份稱為『我』,而把他不喜歡的或自認為弱點的部份稱為『張三』、『李四』、『王五』,以此為基準來判斷自己。當然這種區分打從一開始就錯了,既然他在最重點上已經欺騙了自己,沒有採用他真實的自己,亦即他採用的不是『依凡諾夫』,而是想像的『張三』、『李四』、『王五』。」
「很難想像人有多不喜歡以第三人稱來談自己,他想盡辦法避免這樣做,他用另一個名字來稱呼自己,就如前面提到的例子;他給自己取個假名,取個別人怎麽也不會用來稱呼他的名字,或是他就自稱是『他』等等。幾乎沒有一個人例外會在內心對話時,用教名或自己的姓或寵物之名來稱呼自己。當要觀察自己時,他們喜歡叫自己『張三』或『我裏面的張三』,好像真有個『張三』在他們裏面,其實對張三而言,那個『張三』已經夠他工作了。」
「但是當一個人瞭解他面對『張三』時的無助,他對於自己及裏面『張三』的態度就不再是事不關己,毫不在意了。」
「觀察自己變成觀察『張三』,一個人瞭解他不是『張三』,『張三』只是個他戴上的面具,是他無意間扮演的角色。但不幸的是他無法停止扮演,『張三』統治他,使他說出和做出數以千計的傻事,數以千計他不會說也不會做的事。」
「如果他誠實面對自己,他會感到他受制於『張三』,但同時覺得他不是『張三』。」
「他開始害怕『張三』,開始覺得那是他的『敵人』。不管他想做什麽,全被『張三』從中作梗,擅自更動,『張三』就是他的『敵人』。『張三』的欲望、品味、同情、敵意、想法和意見,要不是與他自己的觀點、情感和心情唱反調,就根本風馬牛不相及。但同時『張三』是他的主人,他是奴隸,他沒有自己的意志,也沒有辦法表達自己的欲望,因為他無論想做什麽或想什麽,都會被『張三』去實行。」
「在這層自我觀察下,一個人必須瞭解他整個目標就是要從『張三』掙脫出來。但既然事實上他不能從『張三』掙脫出來,因為他就是他自己,因此他必須馴服『張三』,使他做他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張三』一時想要的。他要變成主人,『張三』必須變成僕人。」
「工作自己的第一步在於心靈上把自己和『張三』分開來。在真實事件上與他分開,與他劃清界限,但要牢記於心的是整個注意力要集中在『張三』上面,因為一個人不能說明他真正的自己是什麽樣子,但是他可以向自己說明『張三』,他必須從這做起,同時記住他並不是『張三』。」
「這當中最危險的是莫過於依賴一個人自我的判斷。如果他夠幸運,就能有一個人在旁邊告訴他現在他在哪里,而『張三』又在哪里。但是他必須更加信賴這個人,因為他無疑會認為他對自己若指掌,知道他在哪里,而『張三』又在哪里。不只對自己,甚至對別人,他認為自己知道並看見他們的『張三』,但所有這些當然都只是自欺欺人。」
「在這個階段中一個人看不見任何關於自己與別人的事,他越相信他能,他就越會誤解。但是假使他稍微對自己真誠一點,而且真的想要知道真相,他就會找到一個正確無誤的基準來判斷自己與別人。整個要點就在於對自己真誠,但這並不容易。人們不瞭解真誠是要學習才會的,他們想像要不要真誠全憑他們自己的渴望或決心。但是當一個人真心地沒有看出他應該看到自己什麽,他怎麽可能對自己真誠?必須要有人展示給他看才行,而且他對於此人的態度要正確,才能幫他看到所展現的一切。如果他自認自己知道得更清楚,他就無法看到真相。」
「這是工作非常重要的時刻。一個人要是在這節骨眼上失去方向,就再也找不回來了。他必須牢記像他這樣的人並不具有區分『我』及『張三』的方法,即使他嘗試去做,也會對自己撒謊,編造事實,永遠看不到真正的自己。你們必須瞭解如果不靠外力幫助,一個人無法看見自己。」
「要瞭解為什麽如此,你們必先記得許多先前說過的要點。如同稍早提過的,觀察自己使人覺察到原來他不記得自己。人無法記得自己是他素質中一個主要的特性,也是造成其他一切的主因。無法記得自己有許多表達方式:一個人不記得自己的決定,不記得對自己的承諾,不記得他一個月前、一周前、一天前,甚至一小時前說過的話或自己的感受。他開始一項工作,但是不久後就不記得為什麽要做它,特別是跟工作自己有關的事。一個人只能以某種人為的聯想記得對別人做過的承諾,這聯想是他被灌輸或教育的,通常與『榮譽』、『誠實』、『責任』等人為因素有關。但是一般說來,我們可以說假如一個人能記得一件事,他會忘記十件更值得記住的事。一個人尤其容易忘記與他有關的事,那些他先前拍好的『心靈快照』。」
「這樣一來就使一個人的觀點和意見失去穩定性和精准性,一個人不記得他想過什麽或說過什麽,也不記得他是怎麽想或怎麽說的。這又與人對自己及周遭的態度中一個基本特性有關,那就是他經常認同於某一個時刻吸引他注意、想法、欲求及想像的事物。」
「『認同』是如此普遍,以致於我們在觀察時很難把它從其他事物分開。人總是處在一種認同的狀態,只是認同的物件改變而已。」
「一個人與一個小難題認同,而完全忘記他開始工作時的大目標。他與一個念頭認同而忘記其他的念頭。他與一個情緒、一個心情認同,而忘了其他的情緒和心情。在工作自己的時候,一個人太認同個別的目標而見樹不見林,兩、三棵在他面前的樹就被視為整片樹林。」
「『認同』是我們最可怕的敵人之一,因為它無所不在,而且使人陷溺其中時還誤以為在在與它抗爭。特別使人難以脫離認同的原因是因為人很自然對他深感興趣的東西認同,在其中他付出時間、努力和關切。為了要掙脫認同,一個人必須時時警覺,對自己無情,也就是他必須不害怕看出認同所採取的種種幽微的形式。」
「人必須非常透徹地研究認同,對抗認同的困難還會進一步增加,因為當人們觀察自己時會把認同當成一項優點,稱之為『熱心』、『熱忱』、『熱情』、『自發性』、『靈感』等。他們以為只有在認同狀態時一個人才能勝任某一個領域的工作。事實上這當然只是幻覺,在認同狀態時一個人不可能做出任何明智的事情。如果人們知道認同狀態是什麽意思,他們就會幡然改觀。在認同時一個人變成一個物體,甚至失去了他之所以為人的一點特徵。在東方當人們吸大麻煙及其他迷幻藥時,一個人常常是如此認同他的煙管以致於開始認為自己就是那根煙管,這就是認同。要認同根本不需要大麻或鴉片, 看看人們在商店、在戲院、在餐聽的樣子;或看看他們在爭論某事或嘗試證明某事時是怎麽與文字語言認同,他們對不知道的事情尤然。他們變成了貪欲、欲望或文字,自己一點也不存在了。」
「認同是記得自己的主要障礙,一個認同所有事物的人不能記得自己,想要記得自己首先就要不認同。但是要學會不認同,一個人必須先不與自己認同,不要無時無刻都稱他自己為『我』。他必須記得他裏面有兩個我,一個是他自己,也就是他裏面的『我』;另一個則是他與之對抗的,是他如果想要有所得就必須征服的我,只要一個人認同或可以被認同,他就聽命於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自由首先就是要掙脫認同。」
「談過一般形式的認同之後,我們必須把注意力放在一種特別的形式,也就是與別人的認同,它採取『顧慮』他們的形式。」
「顧慮有幾種不同的形式。最常見的情形是一個人認同於別人怎麽想他,怎麽對待他,對他的態度如何。他總是認為別人不夠重視他,對他不夠禮貌客氣,所有這些念頭折磨他,使他胡思亂想,浪費大量精力猜測和想像,對其他人產生不信任和敵意。某個人如何看他,某個人如何想他,某個人如何說他━━所有這一切對他都是天大的事情。」
「他顧慮的還不只是個別的人,甚至是整個社會及大環境。使這種人不高興的每一件事似乎都是不公平、不合法、錯誤以及不合邏輯。他判斷的出發點總是這些事情可以、而且應該改變。『不公平』是顧慮常常隱身在後的字眼之一,當一個人確信他正為某種不公平而氣憤不已時,停止顧慮對他而言就是『使自己安於不公平』。」
「有一種人不但能顧慮不公平或別人不夠重視他們,甚至還能顧慮天氣,這似乎很荒謬,但事實如此。人們可以顧慮氣候、冷熱、雪、雨,他們能被天氣激怒,對它生氣或憤慨。一個人可以對認何事情採取這樣個人化的方式,就好像世界上每一件事物都經過特別安排以使他快樂,或相反使他不方便或不高興。」
「所有這一切表現都只是一種認同的形式而已,這種顧慮完全建基在『要求』上,一個人心裏暗暗要求每個人都應該看出他是多麽傑出的一個人,他們應該常常對他的聰明、美貌、伶俐、睿智、原創性及其它特長表達敬意、尊崇和欽佩。這種要求通常建基在對自己的全盤幻想上,這經常發生在外表謙遜的人身上。舉例來說,許多作家、演員、音樂家、藝術家和政客幾乎毫無二致都是病態的人。他們到底受什麽苦呢?首先就是對他們自己有了不得的看法,也就是對他人的缺乏瞭解及監賞力非常容易動怒,覺得受到冒犯。」
「還有一種形式的顧慮使人耗損大量精力,這種形式始於一個人開始顧慮自己不夠顧慮他人,別人會因為他不夠顧慮而動怒,於是他開始以為他不夠為那人設想,不夠關心他,對他不夠讓步。所有這一切其實只是軟弱,人們害怕彼此,不過這可能把話題扯遠了。我見過不少這樣的例子,照這種方式一個人最終可能失去平衡--如果他有任何平衡的話--而做出完全愚昧不智的舉動。他生自己的氣,又覺得這很愚蠢,但是他停不下來,而這種情況的最大關鍵就在於『不要顧慮』。」
「同樣的情形,或可能更糟的是當一個人以為他『應該』做某件事,而實際上他根本不應該做。『應該』和『不應該』也是很難的課題,亦即很難瞭解什麽時候一個人真的『應該』,什麽時候又不『應該』。這個問題只能由『目標』的觀點來看,當一個人有了目標,他『應該』做使他達到目標的事,而『不應該』做那阻撓他達成目標的事。」
「就如我說過的,人們總是認為如果他們開始對抗『顧慮』,就會使自己『不真誠』。他們很害怕這樣,認為這樣就會失去身上的一部份。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對抗表達負面情緒上,唯一的不同在於一個是對抗情感的外在表達,另一個則是內在,但也許相同的情感顯現。」
「害怕失去真誠其實是自欺欺人,只是由軟弱而生的說謊公式而已。人沒有辦法不認同、不內在顧慮、不表達負面情緒,這只是因為他很軟弱。認同、顧慮、負面情緒的表達全都是他的軟弱、無能以及無法自製的顯現。但為了不向自己承認這種軟弱,他把它稱為『真誠』或『誠實』,而且告訴自己他不想對抗真誠,然而事實上是他不能對抗自己的軟弱。」
「到目前為止我談的是內在顧慮,我還可以舉更多例子,但這必須你們自己來,亦即你們必須觀察自己以找出這些例子。」